蘇州銘坤招投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我廳檢查組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對你單位 2020年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你單位書面承諾對所提供的財務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相關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檢查認為,你單位在政府采購制度執行方面總體較好,但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文件編制、評審過程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應予整改。
一、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意見
(一)未按規定發布政府采購信息
檢查發現,你單位代理蘇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云安全綜合實訓室項目(招標編號:SZMK2020-G-004)的采購活動時,項目招標公告中缺少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信息。
上述行為違反了《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15〕135號)“招標公告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的規定。
整改意見:你單位應對上述問題認真整改,依法規范發布信息公告,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和審核,提升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執業水平和能力。
(二)設定的評審因素未與采購需求對應
檢查發現,你單位代理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政府香山街道辦事處水橋花園、孫武花園裝飾垃圾分撿項目(采購編號:SZMK2020-WZ-C-001)采購活動時,項目評分標準“履約技術能力:投標單位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擔的小區垃圾分類項目具有良好的示范及廣泛的宣傳效果的(如新聞媒體報道等),有1次得2分,最高4分”,設立的“新聞媒體報道”未與采購需求對應。
上述行為違反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采購文件設定的評審因素應當與采購需求對應,采購需求相關指標有區間規定的,評審因素應當量化到相應區間”的規定。
整改意見: 你單位應對上述問題認真整改,依法規范編制招標文件和確定評審因素,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和審核,提升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執業水平和能力。
(三)小微企業未給予相應的價格扣除
檢查發現,你單位代理蘇州市吳中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2020蘇作文創峰會活動項目(采購編號:SZMK2020-WZ-C-009)采購活動時,參加該項目采購活動的三家供應商都是小微企業,但價格分都未給予相應的價格扣除,也未見評標委員會不予認定小微企業的記錄。上述行為違反了《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21〕181號)第五條“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文件或者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的規定。
整改意見:你單位應對上述問題認真整改,依法規范編制招標文件和確定評審因素,全面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和審核,提升依法依規開展政府采購活動的執業水平和能力。
二、有關要求
你單位應針對本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全面整改、完善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規定。
請你單位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告我廳政府采購管理處,我廳將視你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采取后續監管措施。
江蘇省財政廳
2022年5月19日